參加初、中級職稱評定的教師:
2018年度上半年職稱評定工作將于近期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師系列(助教、講師),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
(一)申報條件
1、助教
(1)本科畢業(yè)后來院工作滿1年;
(2)擔任班主任工作或行政工作滿1年(含1年);
(3)檔案已轉(zhuǎn)入學院;
(4)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
(5)截止至申報時間,課時總量不得少于100課時(行政人員課時量可適當減少);
(6)評定助教前1年年度考核需合格以上;
(7)評定助教前1年無教學事故,且教學評估結(jié)果為良好以上。
2、講師
(1)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來院工作滿3年;
(2)擔任班主任工作或行政工作滿3年(含3年);
(3)檔案已轉(zhuǎn)入學院;
(4)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
(5)截止至申報時間,課時總量不得少于500課時(行政人員課時量不少于256課時)。
(6)評定講師前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良好。
(7)評定助教前3年無教學事故,且教學評估結(jié)果為良好以上。
3、助理工程師
(1)本科畢業(yè)后來院工作滿1年;
(2)擔任班主任工作或行政工作滿1年(含1年);
(3)檔案已轉(zhuǎn)入學院;
(4)截止至申報時間,課時總量不得少于100課時(行政人員課時量可適當減少);
(5)評定助教前1年年度考核需合格以上;
(6)評定助教前1年無教學事故,且教學評估結(jié)果為良好以上。
(二)申報材料
1、高校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本科及碩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初聘專業(yè)技術職務呈報表》一式2份(前往人事處拷貝);
4、班主任工作證明(或行政工作證明)及課時量證明各1份(相關部門簽字蓋章);
5、無教學事故證明及教學評估證明。
6、一張二寸藍底彩色照片。
二、輔導員系列(助教、講師)
(一)申報人員
班主任、專職輔導員及學生工作等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
(二)遵循原則
遵循“在崗聘任、離崗解聘”原則,離崗解聘是指凡離開專職輔導員崗位者即解聘其已有的專職輔導員專業(yè)技術職務。
(三)評定條件
1、助教(輔導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
(2)具有學士學位,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1年,經(jīng)考核合格,且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
2、講師(輔導員)
(1)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擔任助教2年以上;或具有學士學位,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5年,并擔任助教4年以上。
(2)參與指導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具有相應的組織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具有一定成績(需有證書或證明材料)。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每年至少撰寫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類論文(院級以上期刊),供校內(nèi)外交流使用。
(四)申報材料
1、學生工作業(yè)績證書或證明材料;
2、發(fā)表論文期刊原件及論文復印件;
3、其他材料參照教師系列助教和講師的申報材料。
三、申報時間
請符合評定資格的教師,于2018年6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未盡事宜,請到人事處咨詢。
人事處
2018年6月21日